●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依據
為貫徹落實《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(2006—2020年)》,推進建立以企業為主體、市場為導向、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,進一步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,科技部、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于2008年4月14日共同頒布了新的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。制定新《認定辦法》的總體目標就是要在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指引下,通過鼓勵創新的政策導向和新稅制優化產業結構的引導功能,進一步增強我國高新技術企業以自主研發為核心的綜合創新能力,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升級發展。該辦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。
● 認定國家高新的優惠政策
(一)所得稅率優惠。按新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管理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%的優惠所得稅率。(二)研發費用加計扣除。企業為開發新技術、新產品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,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,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,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%加計扣除;形成無形資產的,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%攤銷。
(三)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、減征企業所得稅。
(四)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。
(五)低息貸款,優先上市。
(六)政府資助(政策詳情將于近期出臺)。
(七)其它……。
●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基本條件
(一)在中國境內(不含港、澳、臺地區)注冊一年以上的企業,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、受讓、受贈、并購等方式,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,對其主要產品(服務)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;
(二)產品(服務)屬于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規定的范圍;
(三)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、科技成果轉化能力、自主知識產權數量、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》的要求。
● 國家高新認定流程
主要流程為“申請——受理——評審—-公示—-備案—-證書”六個步驟。
我機構代理企業向認定機構提交申請材料;認定機構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,按技術領域從專家庫中抽取不少于5名相關專家進行評審;認定機構收到專家的評價意見后,對申請企業提出認定意見,并確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名單。前述工作在認定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后60個工作日內完成。 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,在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”上公示15個工作日。公示有異議的,由認定機構對有關問題進行查實處理,屬實的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;公示無異議的,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機構審批備案匯總表,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,在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”上公告認定結果,并由認定機構頒發“高新技術企業證書”(加蓋科技、財政、稅務部門公章)。
● 政策文件
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.doc
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(分則)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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